2007年3月29日

何謂英雄PartIII

今天又看到了一篇新聞,看到中間一段,突然很清楚的明白,什麼叫做賊的喊抓賊。

---轉貼聯合新聞網---

邱毅入監程序 抗告成功

【聯合晚報/記者曹敏吉/高雄報導】 2007.03.29 03:40 pm


立法委員邱毅入監執行案,邱毅提出抗告後,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定高雄地檢署的核發執行命令的程序不當,今天裁定撤銷執行命令;但高雄地檢署仍可再次依法通知邱毅到案執行。

高雄高分院指出,高雄地檢署應於本件確定判決正本送達給邱毅,且該署檢察官收受本件確定判決卷宗的情況下,才可以發執行命令。

高雄地檢署發言人、襄閱主任檢察官鍾忠孝指出,檢察官有收到邱毅判決確定的主文傳真,並非沒憑沒據便核發要邱毅入監服行的執行命令;既然高雄高分院已做出撒銷的裁定,地檢署予以尊重,將依法再次通知邱毅到案執行。

【記者王正寧/台北報導】

立委邱毅原本4月3日將入監,但因為執行命令有瑕疵而暫緩。邱毅上午獲悉後說真是「老天有眼」,他要求警方儘速將當天的駕駛找出來,才能釐清是警方執勤過當還是他指揮衝撞的。

邱毅因衝撞高雄地方法院案被判刑一年兩個月,全案3月22日定讞,並預定4月3日入監服刑。但邱毅表示,他判決書都還沒收到,就先拿到入監服刑通知書,「這在司法上史無前例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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